中新网阿斯塔纳6月20日电 一项禁止在哈萨克斯坦进口、哈萨生产和销售电子烟的坦电法律当地时间20日在哈萨克斯坦生效。

  综合哈通社及腾格里新闻网消息,烟禁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于2024年4月19日签署了一份医疗保健领域的令生法律修正案。该修正案其中一项为禁止在哈萨克斯坦进口、哈萨生产和销售无烟烟草制品、坦电电子烟、烟禁电子烟调味品和液体,令生禁止使用电子烟的哈萨商标、名称进行广告宣传。坦电该法案于签署后60天内(6月20日)在哈萨克斯坦生效。烟禁

  该法案生效后,令生在哈萨克斯坦销售电子烟,哈萨将被处以最高73.84万坚戈(约合人民币1.16万元)的坦电罚款,或200小时以下的烟禁社区服务,或最高50天的监禁或拘留;进口、生产电子烟,将面临最高730万坚戈(约合人民币11.5万元)的罚款,或600小时以下的社区服务,或最高2年的监禁或拘留。

  该法案未对使用电子烟的人设处罚规定。按哈萨克斯坦相关法律规定,在未经授权的场所吸电子烟的处罚与吸卷烟相同,最高将处以11076坚戈(约合人民币174元)的罚款。【编辑:陈彩霞】